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公布实施,这标志着“接诉即办”工作体系进入法治化发展轨道,同时对商务局“接诉即办”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协助朝阳区商务局做好市民热线工作。
二、项目内容
1. 从第三方角度配合做好案件办理工作;
2.协助按照《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文件做好案件甄别,进行申报;
3.协助提升诉求工单派遣的精准度和正确率;
4.督促临期案件及时办理,避免超期,从第三方角度开展好案件的满意度调查回访工作;
5.提交“接诉即办”工作执行期每月1次月度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拥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完备的专家队伍;
(三)对12345接诉即办业务有较深入了解;
(四)承办单位对相关数据应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朝阳区商务局所有。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政府网站下载《朝阳区商务局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9月12日12:00前,将《申报书》直接报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接诉即办专班(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日坛北街33号北楼428室);
(三)朝阳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99.8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明 电 话:******
附件:朝阳区商务局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2024年9月6日
一、项目名称
协助朝阳区商务局做好市民热线工作。
二、项目内容
1. 从第三方角度配合做好案件办理工作;
2.协助按照《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文件做好案件甄别,进行申报;
3.协助提升诉求工单派遣的精准度和正确率;
4.督促临期案件及时办理,避免超期,从第三方角度开展好案件的满意度调查回访工作;
5.提交“接诉即办”工作执行期每月1次月度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拥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完备的专家队伍;
(三)对12345接诉即办业务有较深入了解;
(四)承办单位对相关数据应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朝阳区商务局所有。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政府网站下载《朝阳区商务局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9月12日12:00前,将《申报书》直接报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接诉即办专班(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日坛北街33号北楼428室);
(三)朝阳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99.8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明 电 话:******
附件:朝阳区商务局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