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24年度枕木类物资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供应商参与竞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竞价采购公告、资格审查等文件、用户需求书(如有)、合同、附件等全部要求。 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参与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24年度枕木类物资采购项目(第三次) 2.项目编号:长轨运物采〔2024〕021号 3.项目最高限价:95231.05元 ******有限公司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60个自然日完成合格物资的供货。 5.质保期:采购清单中所有物资的质保期从全部物资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24个月; 所投品牌生产商质保期高于采购清单中物资的质保期的,按所投品牌生产商承诺的质保期执行。 6.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需求清单的备注中明确了送货地点的,按备注执行,未明确送货地点的,1号线清单送货至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尚双塘车辆段;2号线清单送货至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黄兴车辆段;或送货至招标方指定的长沙市任意地点。 7.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若参与报价则视为响应此报价有效期。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主要对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13项不同规格型号的道岔枕木进行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备注:供应商须按本竞价采购公告《资格审查等文件要求》(附件1)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该要求上传文件的供应商,将被予以否决。 四、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小组根据本竞价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按照《资格审查等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予以否决。 五、评审方式 1.本项目以不含增值税总价和单价进行评审。 2.评审小组从满足本竞价采购公告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所报不含增值税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含)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形,则采用评审小组票决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或拟替补中选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六、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对本竞价采购公告如有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影响供应商报价的,采购人将重新发布竞价采购公告;不影响供应商报价的,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1个工作日的,顺延竞价截止时间。如采购人重新发布竞价公告,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均须重新进行报价。 2.如采购************有限公司官网(网址:******)、城轨采购网(网址:******)发布,敬请所有供应商关注。如采购人不接受澄清则按原公告要求执行。采购人保留是否接受澄清意见的权利。 备注:上述涉及的澄清事项,均不另行通知,敬请所有供应商注意。供应商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七、项目竞价保证金提交与退还 本项目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银行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出,提交竞价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否则均视为报价无效。 ************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城轨采购网系统会为本项目自动生成竞价保证金账户信息(虚拟子账户),相关账户信息以实际信息为准。 3.未中选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将在其确定对本项目竞价采购过程及结果无异议,且在中选结果公示截止后予以退还竞价保证金。中选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已按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未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费用,则在竞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4.项目终止竞价保证金退还,已经收取竞价保证金的,将在终止采购活动后无息退还所收取的竞价保证金。重新组织采购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提交竞价保证金。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解密报价的,将视为未参与竞价,竞价保证金按原路径退还。 6.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报价截止时间一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及资格证明等文件; (2)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通的; (4)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选资格的; (5)法律法规或竞价采购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项目报价要求 1.本项目对所有供应商的增值税税率均暂定为:13%(即暂定增值税税率),供应商须按该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其报价将被否决;在合同支付阶段,增值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额据实支付和结算。合同支付时,供应商需开具经采购人认可的合法完税单据。 2.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价采购公告内容、系统自动生成的报价清单(以下简称报价清单)内容、格式及合同条款(附件3)、最高限价公示说明(附件4)等要求进行报价,所报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不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 3.供应商报价须满足“含增值税总报价等于不含增值税总报价与税费金额之和”,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报价不允许有缺漏项,供应商如有报价缺漏项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5.供应商的报价均应是包含了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的报价。 6.所有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单位为元。 7.若《报价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合同签订时以最低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 8.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最终结算以合同约定为准。 9.报价应保证在报价响应有效期内有效。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0.评审小组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通过采购平台进行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当予以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评审小组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审价。评审小组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应向供应商作澄清。供应商对修正结果应通过采购平台进行确认。供应商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通过采购平台进行确认的,评审小组应重新复核修正结果,再次按上述程序分别进行确认、复核。 九、处罚规定 采购人有权在报价响应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 核,若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竞价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如有)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供应商处理;被列为中选候选人的,取消中选候选人资格;已确定中选资格的,取消中选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没收部分或全部竞价保证金,或(和)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采购人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并出具书面处理决定。除此之外,如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价保证金数额的,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中选供应商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未能完全响应报价清单、用户需求书(如有)、附件(如有)、合同要求,以致合同无法订立的; (2)经查实供应商报价资料弄虚作假的; (3)竞价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的、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用同一电子设备(如MAC地址相同或IP地址相同)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的,均视为串通参与报价行为。 十、其他 ******有限公司官网(网址:******)、城轨采购网(网址:******)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有限公司官网、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2.供应商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评审小组有权认定其上传文件未对本竞价采购公告进行响应,并有权否决该供应商报价。 3.供应商因对网上系统操作不熟悉,或因不按采购平台要求操作,或因解密失败,或因其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其资格审查等文件上传失败或损坏的情形,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如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影响了采购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文件及报价解密时间等,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5.有关此次竞价邀请之事宜,可按“第十二条”规定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6.采购人保留取消本次采购、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7.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采购人书面提出。 十一、异议与投诉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异议处理办法》执行。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31-****** 十三、公告时间、澄清时间、报价时间 1.公告时间:自本竞价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00止。 2.本次参与报价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9月25日17:00止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系统到账的日期为准),逾期或未提交竞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将无权限参加本次报价。 3.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00止的时间段内登录城轨采购网(网址:******)进行加密报价并填写澄清内容(如有),并于2024年9月25日17:00至2024年9月26日17:00的时间段进行解密报价(也可通过系统的预约解密功能进行自动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2024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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