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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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东平站2号主变改造工程-副本 (1)_加水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110kV东平站2号主变改造工程 |
******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 |
石家庄市赵县 |
******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10日 |
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