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9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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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将乐景韬数控机床及汽车螺旋锥齿轮生产项目 | ******有限公司 | 将乐县积善工业园 | ******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年产1900台各类型号数控机床、30万套汽车螺旋锥齿轮、支重轮50万套、引导轮10万套、链条10万条、工程机械配件100万件、底盘车架1500台套、高精密机械配件53万件0副 |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热处理配套的淬水池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中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造型、浇注、清砂、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1套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通过直连的集气管道至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经车间整体集气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组合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粉)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沾染切削液或废机油的金属屑、油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