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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简阳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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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03-31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兴盛大道97号梧桐公馆D1栋601 322,2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医院 完全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完全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2,24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清梅张洪强倪尉钧门娟魏海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1158[2023]00020,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400000.00元最高限价:380000.00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合同金额的十二分之一,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进行结算。采购人每月底依据物业管理考核标准对物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汇总考核结果,各个区域考核结果汇总后的平均分即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凭有效发票全额支付当月物业费;若综合得分在90(含)分以下或同一从业人员连续三个月得分在90(含)以下,扣除分值对应的金额后凭有效发票支付当月物业费。供应商提供有效票据后,采购方收到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3、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30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共有47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17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中标日期:2023329日。

6******财政局 电话:0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简阳市青龙镇建设路13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简阳市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秋月

电话:******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3月31日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5).pdf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财股项目 评标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