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有限公司编制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现将津泰年产3000吨塑料单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津泰年产3000吨塑料单丝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洪洋乡皇万村皇万街78号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9日
联系人:钱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