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网站(******)“采购中心”菜单下公开发布(提供免费下载),供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参加,提交市场价格,此价格不是最终报价。
2、本市场调研公示有效期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
3、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提交材料。
4、本公示所述的功能需求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作为我院电瓶车充电桩投放项目调研参考所用。
5、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崇文路******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5-******7
邮箱:njslsqrmyyzwk@163.com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1:00 14:00-17:00
纪检监察室电话:******
一、项目名称
******医院电瓶车充电桩投放项目
二、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
************医院缴纳管理费。
******医院北围墙西段车棚138米,门诊西南侧车棚102米,每个充电插孔间隙不得低于0.8米,设备及电源由供应商自行提供、负责安装到位并进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参加调研报价前如需现场勘察,请自行安排。
3、投入运营的电瓶车充电桩设备应为同一品牌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制造标准和规范,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安全证书,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充电桩设备满足所有电瓶车充电口及功率的需求。投放充电桩的收费价格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市场的正常价格,即功率0-199W为4小时/元,200-299W为3小时/元,300-499W为2小时/元,500-599W为1小时/元,600W及以上1.5元/度。接到报修通知后2个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4、施工工期为确认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作期共三年每年一签,第一年管理费为确认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后两年管理费为下一合作期开始前一个月支付,产生的工单投诉等由供应商负责解释。合作期间若因充电电源、排线、设备及经营等原因所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资料要求
有意向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调研文件,(PDF版文件一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齐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封面: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报价表:报价为供应商所承担的管理费,包括并不限于电源费、运输费、设备费、安装费、配件费、人工费、上门费、维保费等一切费用自负,院方仅提供场地及车棚设施。
3、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等资质证明文件。
4、电瓶车充电桩投放产品介绍、图片、功率等相关参数及业绩证明材料。
5、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证明。
请将上述所有文件每页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复印公章无效。可扫描制作成一份PDF文件,于2024年9月13日24:00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