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天府粮仓”北域片区示范区建设项目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将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合同条款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3)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0%)”
修改为:“(3)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额)”
二、对该项目的图纸进行补充上传。
三、将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3月27日 9时00分”
四、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3月27日 9时00分”
五、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图纸。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