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健院临床检验科合作共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rs2024-cg232
******保健院临床检验科合作共建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保健院临床检验科合作共建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提供外送检测服务的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第三方医学独立实验室。
②投标产品(包括配套提供的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在内)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自投标截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备案证或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要求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与投标产品相适用的。属于药品管理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mvljl0gbogigeqdhno706w==&utm=web-micro-app-back-front.7cd522fb.0.0.65daa7406c1b11ef98160f10e227df3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地 址:武义县北岭新村川路1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何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武义县北岭新区芳华路820-822号
座 机:0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俊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520室
联 系 人:魏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
******保健院临床检验科合作共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rs2024-cg232
******保健院临床检验科合作共建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保健院临床检验科合作共建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提供外送检测服务的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第三方医学独立实验室。
②投标产品(包括配套提供的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在内)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自投标截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备案证或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要求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与投标产品相适用的。属于药品管理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mvljl0gbogigeqdhno706w==&utm=web-micro-app-back-front.7cd522fb.0.0.65daa7406c1b11ef98160f10e227df3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地 址:武义县北岭新村川路1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何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武义县北岭新区芳华路820-822号
座 机:0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俊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520室
联 系 人:魏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