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9-******
******服务中心二楼东区
邮编:276300
附件【1 正文超和食品.doc】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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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拟审批环评文件公示 |
1 | ******有限公司生产、检测设备升级和污泥资源化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 沂南县辛集镇东南庄村东北60m | ******有限公司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