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400吨回转窑设备设施让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XS2024-SBSS001
******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以下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标销售,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与:
一、招标项目名称、出让范围、报名截止时间、其它:
(一)招标项目名称:400吨回转窑设备设施让售。
(二)出让范围:见附件,最终以现状让售。
(三)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8月中旬(具体招标时间以招标邀请函通知为准)。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17:30。
(五)其它:
1.客户可到招标方现场看货,凡参与报价客户视为已认同标的物现状
2.客户自行组织考察工作,费用自理。
3.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拆卸工作,拆卸费用由买方承担。
4.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收集、装车、运输工作,费用自理。
二、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及提交方式:
(一)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见附件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3.承诺书(见附件3)。
4.开票信息。
上述资料须最新且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或扫描成PDF格式电子邮件(邮箱地址:DZGT2020@163.com),请各投标单位发送资质文件时按“达州钢铁400吨回转窑设备设施让售项目公开招标(ZB/XS2024-SBSS001-XX公司)”标题格式进行发送。
(四)根据公司相关要求,同时也为每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填写承诺书(附件3),会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单位。
四、招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接到招标邀请函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20万元、招标服务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招标方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河路25号。
(三)联系人:陈仕敏 ******、胡能成******050。
(四)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
(五******银行达州西外支行。
(六)账号:******5295。
******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2024年7月30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_____(身份证号:_____)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_____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2024年7月30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特授权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400吨回转窑设备设施让售招(议)标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办理结算等相关工作,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等等)。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相关文书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在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贵公司之前,本授权书在授权期限内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书,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 (公章)
2024年7月30日
附件3:
承诺书
******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400吨回转窑设备设施让售项目的投(议)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严格遵守招标现场纪律,保证在招标现场外不探讨、不议论招标项目的有关问题和不发表对招标单位不利的话题。
二、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三、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五、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024年 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