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1
二、合同名称:稻城县吉呷镇尼公村林业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N************
四、项目名称:稻城县吉呷镇尼公村林业设施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稻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金珠镇波瓦街73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虹桥路建材市场E幢1层4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稻城县吉呷镇尼公村林业设施建设项目 | 1(项) | ******.40 | ******.40 |
合同金额: ******.4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肆万玖仟柒佰捌拾贰元肆角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稻城县吉呷镇尼公村林业设施建设项目 | 1(项) | ******.40 | ******.40 |
合同金额: ******.4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肆万玖仟柒佰捌拾贰元肆角
八、验收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九、验收组成员:代荣国、杨显彬、郝建伟、陈正阳、曾万理、胡易先、李棋棋
十、验收意见:本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各方检查验收,认为:1、工程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质量控制真实完整,符合要求。3、本工程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设计、施工规范施工。施工质量满足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要求。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4、本工程施工中未出现的质量问题。5、本工程的分部,分部质量评定为合格,观感质量评定为好本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稻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