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涤纶低弹丝及经编织物加工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涤纶低弹丝及经编织物加工项目(阶段性验收)
地 点:江苏省涟水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东侧、兴业路北侧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张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