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日照供电公司日照五莲县莲叩京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为公示期日起3个工作日,报告书为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投资项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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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日照五莲县莲叩京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 |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境内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日照供电公司 | ******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项目输电线路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境内。项目代码为2311-371100-04-01-258971,总投资94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万元。项目主要包括:(1)五莲-京庄T接叩官变、潮河-五莲T接东楼变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始于110千伏莲叩京线#2塔,止于110千伏叩官站间隔,线路全长30.7千米,均为双回线路,其中双回架空线路30.4千米,双回电缆线路0.3千米;(2)220千伏峪莲线、220千伏照莲Ⅱ线加高改造工程:对220千伏峪莲线、220千伏照莲Ⅱ线进行加高改造,满足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穿越需求,改造线路全长1.35千米,均为单回架空线路;(3)35千伏莲松、35千伏潮部松、35千伏潮部园改造工程:将原有110千伏莲叩京线进行改接,用于替换原35千伏莲松线、潮部松、潮部园线路,线路全长4.97千米,其中双回架空4.22千米,双回电缆0.13千米,单回架空0.21千米,单回电缆0.41千米。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涉及生态敏感区域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施工强度,优化施工设计和布置,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架空输电线路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μT;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满足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 (三)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抬高线路架设高度,降低线路噪声水平,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线路途经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项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各类防护要求请你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