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简阳空港大道项目及简阳空港大道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箱变配电货物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218号11幢1楼1-2号 | 2,595,2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其他电源设备 | 简阳空港大道项目及简阳空港大道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箱变配电货物采购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1(项) | 2,595,25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峰、王勇、赖长松、鲁健、姚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为:1.1%。
具体计算公示如下:1、若:中标价≤10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5%×(1-20%)。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中标价-100万元)×1.1%】×(1-20%)。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60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A******其他电源设备;
2、本项目备案号:************2122[2024]00190;
3、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足额增值税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4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供应商完成交货,配套(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采购人审核确认并出具报告后,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足额增值税发票,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00%;3、余下15%的款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足额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28-******;监督地址:简阳市人民路90号;
6、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共27家,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有12家;
7、中标日期:2024年8月15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雄州大道888号大地财富广场16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科中路36号西物之芯7楼70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利军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9日
相关附件:
简阳空港大道项目及简阳空港大道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箱变配电货物采购-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采购清单中所属行业为“工业”的部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采购清单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的部分).pdf 【合同包1】评审报告(合同包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