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螺旋地桩30万支、太阳能支架15000吨、金属门窗1046吨、不锈钢挂钩600吨、不锈钢架子屏风300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自主验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本次验收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有限公司年产螺旋地桩30万支、太阳能支架15000吨、金属门窗1046吨、不锈钢挂钩600吨、不锈钢架子屏风300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全文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联系人:卢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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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