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原料药500吨、针剂5000万瓶、口服制剂11亿片(粒、袋)集聚提升建设项目(二期)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年产原料药500吨、针剂5000万瓶、口服制剂11亿片(粒、袋)集聚提升建设项目(二期)。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原料药500吨(克拉霉素430吨、拉西地平20吨、艾司奥美拉唑钠50吨)、针剂5000万瓶、口服制剂11亿片(粒、袋)、中间体236吨(六甲基二硅醚97.5吨、红霉素肟70吨、甲基化物68.5吨),年副产工业溴化钾283吨、工业无水亚硫酸钠548.5吨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1)RTO处理系统(二级水喷淋+RTO+二级碱喷淋)用于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工艺有机废气(经加压冷凝、喷淋、树脂吸附等车间分类分质预处理后再进RTO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高浓废气(高浓废水收集池及中间水池、前端芬顿氧化系统、电催化氧化系统、配水池、水解酸化池、加热池、PEIC厌氧反应器、污泥浓缩池)、储罐废气等,废气经RTO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原料药粉碎过筛共设置2套布袋除尘装置,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1套水喷淋+次钠喷淋+碱喷淋处理装置用于处理本项目公用工程产生的大风量低浓度废气(废水处理系统低浓度废气(三级A/O、末端芬顿系统、污泥脱水池等)、危废暂存仓库废气),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4)质量研发中心废气设置1套水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1)生产线高浓低盐工艺废水采用精馏脱溶工艺(1套50t/d精馏脱溶装置),高浓高盐工艺废水预处理采用精馏脱溶+三效蒸发脱盐工艺(1套100t/d精馏脱溶装置及1套100t/d三效蒸发脱盐装置)。(2)设置1套电催化氧化预处理装置及1套芬顿氧化预处理装置用于处理厂区高浓度废水(脱溶废水及脱溶脱盐废水),设计处理能力均为150t/d。(3)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1000m3/d的污水处理站。******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生化污泥为待鉴别废物,根据鉴别结论进行收集、暂存及处置。在鉴别结论明确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