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行署大院老旧小区提升项目和南平市建阳区行署大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
谈判采购邀请书
致:******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南平市建阳区行署大院老旧小区提升项目和南平市建阳区行署大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谈判釆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行署大院老旧小区提升项目和南平市建阳区行署大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
1.2 采购人: ******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00%
1.5 采购项目概况: 南平市建阳区行署大院老旧小区提升项目和南平市建阳区行署大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 采购范围: 南平市建阳区行署大院老旧小区提升项目和南平市建阳区行署大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 。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开始至招标全过程结束。
2.3 服务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国内投标人。
2.根据《闽建筑函[2018]2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取得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完成并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2) 财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 业绩要求: 不要求
(4) 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不要求。
(6)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和无行贿犯罪
记录声明函。
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请于 2024 年11月 21 日至 2024年11月25日,上述时间内登录阳光招采平台(******)报名获取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5:00之前通过阳光招采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4年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阳大道156号体育中心体育场一层通道2(建阳区阳光招采中心)。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8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阳大道156号(南平市体育中心三区)
邮政编码: 354200
联系人: 甘工
电 话:******
电子邮箱: /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建发悦城金座1101室
邮 编:354200
联系人:梁工
电 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