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浙江海事局组织召开《海事系统中远程固定翼无人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内审会,浙江海事局、山东海事局、台州海事局、日照海事局、工可编制单位有关代表和评审专家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以线上的形式召开。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浙江海事局中远程固定翼无人机项目与山东海事局中远程固定翼无人机项目合并为海事系统中远程固定翼无人机项目,该项目工可报告经过前期的多次集中办公已完成整合优化。本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和评审专家首先听取了工可编制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对报告的介绍,并就建设必要性、总体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和项目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我国北部、东部海域大范围巡航监管、动态感知、执法取证、应急搜救和航海保障能力等,项目建设十分必要;该报告编制规范,资料详实,内容完整提出的设备购置方案总体可行投资估算编制基本合理,研究深度基本达到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最后,专家组一致同意工可报告通过审查,同时对报告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浙江海事局将会同山东海事局组织做好工可报告的完善及尽早上报工作,加快推进项目的审批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