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施州古城城市更新(一期)施工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澄清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近三年未亏损,投标人应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或提供具备相关财务能力的承诺函;
现修改为:近三年未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或提供具备相关财务能力的承诺函;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答疑澄清文件。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3日